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,结合补偿政策的连续性和适应性,兼顾基金安全和群众受益,我区新农合普通住院补偿政策于2015年3月1日起有如下调整:
《新蒲新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(试行)》住院补偿标准。

注:ⅰ类医院:指市第二(市保健院)、第三(市中医院)、第四(八五厂职工医院)、第五人民医院。ⅱ类医院:指市第一人民医院、贵州航天医院及省级ⅰ类指省级二级(含二级)以下医院。ⅲ类医院:遵医附院及省级ⅱ类(指省级三级)医院。
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面统一省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标准。

注:ⅰ类医院:指市第二(市保健院)、第三(市中医院)、第四(八五厂职工医院)、第五人民医院。ⅱ类医院:指市第一人民医院、贵州航天医院及省级ⅰ类指省级二级(含二级)以下医院。ⅲ类医院:遵医附院及省级ⅱ类(指省级三级)医院。
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
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